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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度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25年度半年发展对象

培训班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举办2025年度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深入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

二、培训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研究并报上级党总支备案同意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推荐名额

参照202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的300%推荐学员

、培训时间

20255旬集中培训,5下旬进行结业考试。

、培训内容

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党委工作部(党校)统筹,各党总支协助组织实施,培训确保不少于24个学时,包括集中授课、自主学习、交流讨论、实践教学等环节,其中集中授课六个专题,结业考试由党委工作部(党校)统一组织。

(一)集中授课(不少于12个学时)

授课内容包括:

1.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4.国家安全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党史国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此环节要求参训学员在集中授课环节要做好课堂笔记须提交3篇不少于400字的课堂笔记,包含学习日期、主题、内容简介、学习感悟等,各学部评阅本单位学员课堂笔记

(二)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的内容主要包含

1.自主阅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简史》《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奇迹是如何发生的?——论中国道路和中国话语》《国史知识200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平易近人——习近平的语言力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15-18章;《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求是》2024年第18期);《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习近平(《求是》2024年第19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几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求是》2025年第2期);《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习近平(《求是》2025年第3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求是》2025年第4期);《经济工作必须统筹好几对重要关系》——习近平(《求是》2025年第5期)《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习近平(《求是》2025年第6期);《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习近平(《求是》2025年第7期)《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

2.自主观看《榜样》系列专题节目(典型事迹片)

3自主学习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知识;

4.进行“学习强国”APP线上学习;

自主阅读和观看视频的学习时长不少于8学时“学习强国”APP上的学习积分须达到1200分。

(三)交流研讨

此环节要求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为什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当代青年大学生实现人生理想的正确选择”“我的入党初心”“如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建设教育强国挺膺担当”“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等主题进行集中研讨,也可结合所在学部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开展研讨。

(四)实践教学

各党总支结合理论学习内容和学部工作实际,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受红色文化熏陶、争做党的理论宣传员、端正入党动机等主题,组织学员开展义务劳动、调查研究、志愿服务、红色观影等实践活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组织学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增强实践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增强实效性。

(五)学员考核

课程考核分为考勤、主学习交流研讨、实践教学、学习心得结业考试等。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撰写提交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每个学部10篇优秀学习心得交党委工作部(党校);参训学员完成课程学时要求后参加结业考试。课程学习占总评成绩的20%其中考勤情况与“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情况占总评成绩的10%,学习心得与课堂笔记占总评成绩的5%,交流研讨与实践教学占总评成绩的5%。理论考试由校统一组织开展,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总评成绩由以上四个环节加权得出。学员必须参加本期培训班全部课程,方可进行结业考试总评成绩≥60分且理论考试成绩≥60分方可结业。

、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本期培训班由党校统一安排,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授课、组织结业考试,各党总支协助开展课堂考勤、交流研讨、实践教学等环节,学校党校和各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抓好落实,确保培训有序推进,做好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总结,积极探索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严格学员管理

各党总支要严格管理,抓好学习纪律参训学员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结业。

1.无故缺课一次;迟到或早退两次及以上。

2.频繁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经提醒拒不改正。

3.结业考试有违纪行为,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三)做好相关材料报送。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9日前,填写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2025度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行政楼643办公室,电子版核对无误后发送党委工作部(党校)邮箱wjmdwzzb@163.com。

2.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课程合格的学员名单(包括课程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心得与课堂笔记、交流研讨与实践教学成绩)报党委工作部(党校),由党委工作部(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为合格学员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评选优秀学员。以上表格电子版发党委工作部(党校)邮箱wjmdwzzb@163.com,纸质版盖章交行政楼643办公室。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027-59539025

 

附件: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2025度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党委工作部(党校)                                                                            202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