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各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工作群组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作者:党委宣传部来源:党委宣传部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学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部署,现对全校各级网站、新媒体、工作群组进行全面清查整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1.各学部(含学生组织)。

2.各职能部门(含学工、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学生组织)。

二、清查类别

1.各类因党务、业务、学习、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账号。

2.长期固定使用的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因临时工作需要组建的各类非常用群不含在内)。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未经学校审批,以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或校属单位(部门)名义注册建设的各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应立即注销。

2.师生自行注册含有学校、学部标识或易被公众误认为是学校、学部标识的新媒体账号,及时更名。

3.因阶段性工作建立,长期未使用或因学校机构调整,主体变更而停止更新的各级网站、新媒体账号、工作群组坚决关停注销。

4.重复建设、功能相近以及无特殊工作需要的各类校园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

5.“重建轻管”,建设管理工作不规范,日常运行维护不到位,长期不发声、更新慢、无互动、功能无法使用等问题要及时整改。

6.对工作群组落实群成员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及时移出无关人员,规范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7.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擅自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和涉密信息的各类网站、新媒体账号和社群要及时清理整改。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对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各类新媒体平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不得漏报瞒报。

2.自即日起,校内各单位设置创建的新媒体应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网络与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开通;校内各单位于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新闻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发文前需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并存档(见附件2)。

3.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对各级网站、新媒体、工作群组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后,填写附件3、附件4,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411下午16:30交至党委宣传部64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mdwxcb@163.com邮件命名为:“xx单位统计表+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网络与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新媒体统计表

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新媒体账号及社群排查整改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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